●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除每月將稽核報告及查核缺失改善追蹤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於每季至少一次召開之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及稽核結果與其追蹤情形說明。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中,針對本公司暨關聯公司每年度及每季度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內控查核、IFRSs公報修訂與發佈對公司之影響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事項,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臨時召集會議。
●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有直接聯繫之管道,並得視需要以電子郵件、電話或會面方式溝通;且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定期進行查核,並直接與管理單位及治理單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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