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公司治理相關訊息

 

公司訂定並於公司網站揭露禁止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

來獲利之內部規則與落實情形:

● 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禁止董事、經理人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公司依「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第六條: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監理人、受僱人辦理本管理辦法或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於上任時安排教育宣導,對於新任受僱人則由人資單位安排於到任後3個月內舉辦之職前教育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 民國 112 年度已於 11 月09日對董事、經理人及各事業單位主管計22人次進行3小時相關教育宣導,此次課程內容包括內線交易概念解析、我國禁止內線交易之法律規範及內線交易實務常見疑義等。另於內部員工系統固定放置防範內線交易法規介紹及宣導,提供予全體員工參考

 

●本公司於112年11月9日經董事會全體董事決議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第10.4.條明確規範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以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及防範內線交易。

 

本公司於每月1日發送調查內部人股權異動相關事宜時,同時通知及提醒所有董事113年度各次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主要係規範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標準:

  1.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 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財務/會計、法律、行銷/科技、產業)、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 營運判斷能力。
  2.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 經營管理能力。
  4. 危機處理能力。
  5. 產業知識。
  6. 國際市場觀。
  7. 領導能力。
  8. 決策能力。

● 本公司第十五屆董事會成員之組成均遵照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並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辦法」,經嚴謹之遴選、提名及選舉程序選任完成,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10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及6位非獨立董事,現有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擁有經營企業管理實務或擔任政府機關管理職務經驗,除均具備領導決策、危機處理及國際市場觀外,其中4席獨立董事中,楊世緘獨立董事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經濟部政務次長、經濟部工業局局長等;馬振基獨立董事為國科會及國立清華大學化工研究所客座專家、國立清華大學化工系特聘教授/特聘講座教授;楊映煌獨立董事曾任台塑海運(股)公司董事、台塑海運(股)公司總經理、台塑集團總管理處資深副總;李成獨立董事現任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畢業於美國杜蘭大學法律學博士,專長領域為貿易法、國際經貿法、公司法及智慧財產權法等等,分別具有財務會計、產業知識、營運判斷及法律實務等專業。另6席非獨立董事中,沈文振董事長、朱東鎮董事、張桂林董事、沈貝倪董事、林國芬董事及莊照約董事等均有擔任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重要管理職務經驗,公司產業含括航空、傳統製造等,具備行銷、經營管理、產業知識、營運判斷等專業能力及危機處理及國際市場觀等專業。

 

● 此外,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包含一席女性董事,現有10位董事會成員中,男性占90%(9位),女性占10%(1位),已達成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1名女性董事之管理目標。

 

● 現有10位董事會成員年齡分布未達65 歲者占30%(3位),65 歲以上占70%(7位)。全體董事會成員平均年齡為70歲,具員工身份者占20%(2位),已達成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的管理目標。

 

● 獨立董事4席占全體董事席次比重為40%,獨立董事4席分別任期在6年以上為2席、3年至6年為1席及3年以下為1席。

 

● 董事會成員均積極出席董事會議,112年度及111年度董事平均實際出席率均達98%以上,確實發揮監督效能。

 

● 整體董事會所具備之能力符合本公司未來發展所需並落實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現有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詳,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況。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

●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每年度結束時由董事會召集單位協助收集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後,據以實施內部董事會績效自評作業,針對董事會、董事成員及所有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採用問卷方式進行自評,於回收統計評估結果後提送董事會報告,作為檢討及改進之依據。

 

● 本公司應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並至少應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 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應至少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應至少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上述評估結果採5個等級方式呈現,其中數字1代表:極差(非常不同意);數字2代表:差(不同意);數字3代表:中等(普通);數字4代表:優(同意);數字5代表:極優(非常同意)。

 

● 民國111年度董事會及董事成員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會及董事成員績效自評結果:整體平均介於4.86至5.00。其中,以董事會及董事成員的「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等面向為主;同時也藉由經理人列席會議,以增加董事成員與經營團隊彼此互動關係,配合法令規範修訂規劃相關專業之持續進修;另一方面,邀請委任簽證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交流分享,提供財會稅務專業意見及建立良好互動關係。綜合所有項目董事皆表示正面意見。

 

● 民國111年度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功能性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其績效自評結果:功能性委員會成員針對五個面向之績效自評,整體平均介於4.97至5.00。

 

●民國111年度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之評估結果,已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呈報董事會所有成員知悉,並於112年05月11日董事會列案呈報。

本公司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標準:

●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